12月2日晚間,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0382.SH)發布董事會公告,公司推出三季度現金分紅預案,擬以扣除回購專用賬戶股份后的股本為基數,每10股派2元現金紅利(含稅),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1.30億元(含稅),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報表中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的比例為55.48%。
廣東明珠此次推出前三季度分紅方案,核心出發點是回報股東的長期信任與支持,讓投資者共享經營發展成果。公司管理層經過審慎評估,認為當前經營狀況和現金流水平足以支撐分紅計劃,同時也能為后續經營發展保留充足動力,實現股東回報與企業發展的良性平衡。
在廣東明珠看來,穩定的分紅政策是企業治理成熟的重要標志。事實上,公司多年來始終保持著積極的分紅傳統,此次三季度分紅并非偶然之舉,而是對這一傳統的延續與深化。
從全A市場看,廣東明珠的分紅行動也與A股市場分紅常態化的趨勢相契合。政策導向上,監管層近年來持續鼓勵上市公司增強分紅穩定性,推動一年多次分紅。新“國九條”明確提出強化股東回報機制,證監會也通過一系列政策構建“激勵+約束”的分紅生態,據統計,截至10月31日,218家A股公司發布三季報利潤分配方案,合計擬現金分紅466.19億元,擬分紅公司數量和金額均保持高位。
廣東明珠本次分紅預案的推出,是基于公司穩健的經營基本面:廣東明珠核心礦業板塊的盈利能力持續爆發,公司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6.73億元,同比增長150.7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34億元,同比大增941.09%;扣非凈利潤2.39億元,同比增長487.53%。
廣東明珠此次主動推出前三季度分紅預案,向市場傳遞了雙重信號:一方面是對自身經營基本面的信心——營收、凈利雙增印證了盈利質量;另一方面則是公司對股東回報理念的踐行,通過真金白銀的分配讓投資者共享發展成果,進一步增強投資者對公司長期發展的信任度。(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