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沈寧
近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通知稱,擬修訂《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下稱《交易規則》)、制定《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規則》,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新版《交易規則》中首次新增程序化交易監管的條款,為交易所下一步監管的執行和落地打下基礎,引起各方關注。
《交易規則》規定,交易所對程序化交易進行監管,進行程序化交易的會員、客戶應當按照證監會和交易所規定報告相關信息,不得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交易所可以對達到一定標準的程序化交易在報告要求、技術系統、交易費用等方面采取差異化管理措施。
本次修訂《交易規則》還增加了交易限額制度、異常交易行為管理制度和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規定。
業內人士表示,此舉是中金所落實程序化交易頂層監管法規的又一重要舉措。近年來,國內持續加強對程序化交易的全過程監管。在證券市場方面,2024年5月,證監會制定發布《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自2024年10月8日起正式實施。2025年4月,滬深交易所發布程序化交易管理辦法和細則,自7月7日起實施。
在期貨市場方面,2025年6月,證監會制定《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隨后,上期所、鄭商所、大商所、中金所、廣期所發布相關管理辦法和細則,與證監會新規同步自去年10月9日起實施。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8月,中金所發布了《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辦法》,圍繞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主線,堅持“趨利避害、突出公平、從嚴監管、規范發展”的監管目標導向,對程序化交易報告管理、系統接入管理、主機托管和席位管理、交易監測與風險管理、監督管理等做出細化規定。明確“先報告、后交易”的要求;加強系統接入管理;規范主機托管資源和交易席位的使用和分配;明確交易監測與風險管理要求;明確交易所的檢查權和自律管理措施。
上海念空相關負責人表示,金融期貨的《交易規則》的修訂,有助于加快建設功能完備、運行穩健的現代化金融衍生品市場,增強市場主體的抗風險能力,成為資本市場行穩致遠的“壓艙石”和“助推器”。對于量化管理人來說,金融期貨的品種豐富和市場規范,為管理人提供了戰略工具箱,拓寬策略的邊界和深度。
“按照現行規定,程序化交易的監管并不會影響機構主流策略,加強報告制度,進行交易行為規范,更多是針對高頻交易。”有分析人士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