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訊1月30日電,為了進一步發揮基金做市商功能,上交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基金業務指南第2號——上市基金做市業務》進行了修訂,調整了做市業務管理、做市業務評價等內容。修訂后的指南現予以發布,并自2026年3月30日起實施。上交所于2024年12月17日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基金業務指南第2號——上市基金做市業務(2024年12月修訂)》(上證函〔2024〕3519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