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訊4月10日電,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關于深化創業板改革更好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意見》答記者問。問:創業板增設第四套上市標準的主要考慮是什么?
答: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十五五”規劃綱要就此作了專門部署。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對關鍵核心技術領域的科技創新企業,以科技金融支持創新創造。當前,全球創新活動進入密集活躍期,前沿技術不斷涌現,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加速融合,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日新月異。全球各主要資本市場都在主動進行改革,以更好適應創新發展趨勢。
近年來,我國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領域創新創業企業不斷涌現。這些企業普遍具有前期投入大、收入起點低、價值躍升快等特點,亟需資本市場提供更高效、更匹配的金融支持。為更好適應這些企業發展規律和特點,提升創業板對多元創新的包容性,這次改革增設創業板第四套上市標準,通過引入收入復合增長率、研發投入等成長性、創新性指標,與市值、收入指標進行組合,以更好支持具備高成長潛力與突出創新能力的優質企業。具體來看,共有兩項指標:一是“預計市值不低于3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2億元,最近三年營收復合增長率不低于30%”,主要適用于新興產業領域企業;二是“預計市值不低于4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2億元,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不低于1億元且占營收比例不低于15%”,主要適用于未來產業領域企業。
需要說明的是,科創板、創業板都是資本市場服務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平臺。近年來,“兩創板”在堅守各自定位的基礎上,較好地實現了錯位發展、優勢互補。其中,科創板突出“硬科技”特色,重點服務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企業,已在集成電路、生物醫藥等領域形成了產業集群;創業板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培育了一批新能源、高端裝備等領域標桿性企業。這次創業板增設的第四套上市標準,側重于前沿技術的引入、轉化和應用,與科創板相關上市標準在指標設置、適用行業范圍、產業發展階段等方面形成一定區分。后續,證監會將指導滬深證券交易所積極發揮“兩創板”各自特色和優勢,協同發展、形成合力,進一步擴大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覆蓋面,努力實現“1+1>2”的改革效果。
考慮到適用第四套標準上市的企業具有高成長性、不確定性大等特點,證監會將堅持循序漸進、質量優先的原則,組織深交所、行業機構進一步加強審核把關、風險揭示和投資者教育。包括: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突出成長性、創新性要求,嚴守財務真實性底線,嚴防“帶病申報”“一哄而上”,從源頭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對于首發上市時尚未盈利的企業,在實現盈利前,股票簡稱之后添加特別標識“U”,持續提示相關風險,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管自上市之日起三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