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晟科技(603778)下屬公司遭遇供應商江蘇大航電氣貿易(下稱“大航電氣”)公開討債。
國晟科技5月21日下午披露,公司二級控股子公司安徽國晟新能源科技(下稱“安徽國晟”)近日收到揚中市人民法院送達的《傳票》。本案原告為大航電氣,被告包括安徽國晟、吳君、國晟能源。被告中,國晟能源系國晟科技控股股東,吳君系國晟科技實際控制人、董事長。
大航電氣稱,其于去年12月3日同安徽國晟簽訂了《太陽能電池銷售合同》,約定由安徽國晟向公司購買價值5124.69萬元的單晶電池片。
在此之前的2025年12月1日,大航電氣、安徽國晟、吳君簽訂了《保證合同》,約定對于安徽國晟向大航電氣的付款義務,由吳君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同期,大航電氣、安徽國晟、國晟能源則簽訂了《股權質押合同》,約定對于安徽國晟向大航電氣的付款義務,由國晟能源以其持有的國晟科技2210萬股股份提供質押擔保。
按照大航電氣所述,其自去年12月6日至27日向安徽國晟發出了所有貨物,雙方經結算貨款總金額為5124.69萬元。至今年3月16日,所有貨款的付款期限已經全部到期,安徽國晟未支付任何合同價款。
根據公告來看,安徽國晟與大航電氣的交易發生在去年12月。據國晟科技2025年年報,公司向貿易業務收入前五名供應商的采購額合計為1.45億元,其中沒有出現大航電氣的身影。公司向貿易業務前兩大供應商華晟新能源科技、宏潤泰陽(宣城)綠色能源的采購額分別為7104.06萬元、2969.05萬元。
一位滬市主板公司董秘對記者表示,上市公司年報編制以合并口徑為準,因此二級控股子公司的供應商也會被納入編制范圍。
上述董秘還提出,上市公司貿易業務可能會采用凈額法確認收入,這種會計處理下,雙方的實際貿易金額可能會“縮水”。
此外,國晟科技2025年(全部業務)前五名供應商采購額為3.72億元,占年度采購總額33.49%。公司未披露這五名供應商的詳細情況。未知大航電氣是否在這五名供應商之列。
企查查顯示,大航電氣成立于2014年10月,注冊資本1億元。公司系江蘇大航智能電氣的全資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揚中市人民政府。
在本案中,大航電氣請求法院判令安徽國晟立即向其償還貨款本金及逾期付款違約金,共計5184.62萬元;判令吳君對上述債權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令確認公司對國晟能源持有并質押給公司的國晟科技的2210萬股股份享有質權,并有權就該股份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
“鑒于揚中市人民法院審理結果存在不確定性,最終以案件判決結果為準。目前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的影響。”上市公司稱。
國晟科技主要從事異質結、TOPCON 等電池/組件的生產與銷售;光伏電站EPC業務為業主提供可行性研究、方案設計、物資采購、設備安裝、工程施工、運維等系列環節的全過程服務。
2023年、2024年,國晟科技營業收入大幅增長,但處于虧損狀態。2025年,因光伏組件價格持續處于相對低位,公司的營收同比大幅下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和長期資產減值準備更是重創其業績。
雖然業績連年虧損,但國晟科技股價自去年10月下旬起大幅上漲,每股股價從4元附近漲至最高超過34元,其間累計漲幅超過700%。 “網紅”牛散劉鑫(對應網名“鑫多多”)在去年11月發布的一則“征婚文”中明確提及自己是“國晟科技等公司的前十大股東”,且其多次對外強調國晟科技的投資價值。由此進一步引發了市場對國晟科技的關注。據國晟科技2025年年報,劉鑫期末持股2831.41萬股,新進為公司第三大股東。
值得一提的是,國晟科技還出現了“內訌”的征兆。在5月20日下午召開的國晟科技2025年年度股東會上,《關于公司未彌補虧損達到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的議案》、《關于2026年度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遭到否決。
根據持股情況分析,公司創始人、第二大股東回全福系導致前述兩項議案被否的主要力量。回全福淡出公司經營管理多年;公司2023年、2024年年度股東會,回全福都沒有參與投票。其此番“回歸”是何原因,外界尚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