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段時間,一些地方熱衷于上馬展示度高、標志性強的大項目,競相建設“區域第一高樓”,希望以超高建筑地標塑造城市封面、完善功能布局、提振片區發展能級。然而,多地投資達百億元級的摩天大樓,陸續被曝出施工擱淺、長期閑置等問題……這些“半拉子工程”,建設工地“懸”在半空,不僅沒能成為城市名片,反而成為地方政府的“燙手山芋”。
東部沿海某城市打造700米“第一高樓”,最終以爛尾收場,地塊將轉型建設宜居社區;西部某國家級新區高度超500米的地標建筑,施工至280米后停工至今已逾兩年;北方某城市計劃建設高度為597米的“北方第一高樓”,工程停擺長達10年之久……這些失敗的區域“第一高樓”案例,顯然無論是城市管理者還是項目投資者、設計者等都“猜中了開頭,沒猜中結局”。
實際上,很多區域“第一高樓”都是盲目上馬,存在諸多“先天缺陷”。當初只是為了追求建筑高度第一、地標建筑、形象工程,忽視了資金、消防、出售出租等很多風險。于是,部分區域“第一高樓”,要么在建設中途就停擺,要么建成后空置率高。一旦變成“半拉子工程”,不僅給城市增添了一道“疤痕”,也造成了相關資源嚴重浪費,還容易引發糾紛占用司法資源。而且,如何解決“半拉子工程”,成為相關各方難解之題,有的項目停擺多年也找不到解決辦法。對此,既要嚴防區域“第一高樓”上馬,也要對存量“第一高樓”開“藥方”。
為防止區域“第一高樓”陷入“攀比”“爭高”導致失控,我國有關部門多次發布“限高令”,明確禁止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嚴格限制250米以上建筑審批,這給曾經燥熱的區域“第一高樓”潑了一盆冷水,無論是政績沖動還是資本沖動,都受到了抑制。不過僅“限高”是不夠的,還要對限高范圍內的某些高層建筑采取科學合理的措施,防止某些合規高樓也變成爛尾工程。
在項目審批階段要適當收緊對高層建筑項目的審批,即便其高度符合“限高令”要求,也要汲取部分區域“第一高樓”停擺、閑置等教訓,盡量避免項目在資金、股權、市場等方面“栽跟頭”。這并不是有形之手對項目投資方或建設方自主經營權進行干預,而是提醒、督促有關各方前期要做好充分論證和風險防范,以確保高層建筑項目從建設到運營不發生重大風險。
對于現有停擺、閑置的區域“第一高樓”,各地有關方面也要調查研究盤活措施。比如,由于資金鏈斷裂導致項目爛尾,既要督促投資方、建設方自籌資金,也要協調金融機構提供貸款支持;對于股東糾紛導致項目停擺,要組織股東協商解決辦法。對于空置率高的項目,要通過降價、降租、重新定位等方式進行盤活。總之,絕不能讓“第一高樓”再無休止停擺、無節制浪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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