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南京、鄭州均優化調整了住房公積金政策。
其中,南京新政包括:降低委托逐月提取還貸業務公積金個人賬戶留存金額、優化代際互助使用住房公積金、擴大公積金異地貸款范圍至安徽省全域、加大現(退)役軍人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放寬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條件。
鄭州新政提出,延遲退休的職工辦理公積金貸款時,在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前提下,貸款到期時間男性由原來的65歲延長至68歲、女性由原來的60歲延長至63歲。
南京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
4月16日,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優化本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其中提出,降低委托逐月提取還貸業務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留存金額。將委托逐月提取還貸業務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最低留存金額,由繳存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12倍降低至6倍。調整后繳存人可以辦理一次補充提取,提取金額不超過簽訂委托逐月提取還貸協議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與簽訂協議時繳存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6倍的差額。
同時,優化代際互助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人不具備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或住房公積金可貸金額未達家庭貸款額度上限的,支持其父母(子女)作為共同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人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該筆住房貸款(含委托逐月還貸)。將《關于優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相關規定的實施細則》的有效期延長至2028年12月31日。
另外,擴大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范圍至安徽省全域。在現有蘇皖17個城市的基礎上,將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范圍擴大至安徽省全域。蘇皖全部29個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南京市購房均可向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安徽省各城市購買自住住房,可以參照在南京市購房相關政策辦理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和還貸提取,不受繳存人工作地和戶籍地限制。
此外,加大現(退)役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現役軍人服役期間(含非現役但享受現役軍人待遇的軍改文職人員)、退役軍人在退役后6個月(含)內,視同個人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南京市購房時,可作為主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執行。
新政還放寬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繳存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因病就醫當年達到南京市職工和居民大病保險支付標準的,繳存人可按年度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醫療費用中個人負擔部分。
鄭州調整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年齡上限
4月16日,據“鄭州發布”公眾號消息,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年齡上限。
通知提出,延遲退休的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在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前提下,貸款到期時間男性由原來的65歲延長至68歲、女性由原來的60歲延長至63歲。
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年齡上限調整,對已辦理貸款的職工不產生任何影響,且鄭州公積金貸款最長貸款年限仍是不超過30年。
對于新申請貸款的職工而言,政策變化直觀體現在可貸年限上。以一名48歲男性職工為例,按照原政策,借款人年齡上限為65周歲,最多可申請17年貸款(65-48=17);新規將年齡上限放寬至68周歲后,同年齡段職工最長可貸年限相應延長至20年(68-48=20)。女性職工的可貸年限也按相同標準多延長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