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工信部辦公廳、國資委辦公廳印發《關于聯合開展2026年度人形機器人與具身智能實景實訓專項行動的通知》,除了通過真實場景訓練,持續優化具身智能模型算法、積累高質量真機數據、提升本體關鍵部組件性能,探索構建人形機器人及具身智能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保障機制也是專項行動的重要方面。
5月下旬,由工信部人形機器人與具身智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牽頭搭建的全國首個人形機器人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務平臺發布,配套的《人形機器人全生命周期管理規范》(下稱《管理規范》)標準也同步出臺。這都是加強人形機器人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保障機制建設的重要步驟。
當前,人形機器人產業被看作“藍海”,具有爆發式發展的潛質。《2025年人形機器人市場研究報告》的數據顯示:2025年全球人形機器人出貨量約1.7萬臺,市場規模28.8億元人民幣;我國的人形機器人出貨量約1.44萬臺,占全球總出貨量的84.7%,市場規模達到15.5億元人民幣,全球占比約53.8%。
在去年11月國新辦舉行的相關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我國以人形機器人為代表的具身智能產業規模,正在以超50%的增速跨越式發展,根據市場調研機構預測,2030年將達到千億元市場規模。就全球市場來說,有的研究機構認為,到2050年可以達到5萬億美元的規模,部署量超過10億臺。
目前上述數字的絕對量雖然不大,但發展中帶來的風險因素已不可忽視。風險的表現形式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行業中已經出現無序競爭的局面,二是缺少對人形機器人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導致責任不明確等現象發生。
就前者來說,在上述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說,隨著新興資本加速入場,我國已有超過150家人形機器人企業,這個數量還在不斷增加,其中半數以上為初創或跨行入局,要著力防范重復度高的產品“扎堆”上市、研發空間被壓縮等風險。
就后者來說,由于在追蹤溯源等方面缺少硬性規范,人形機器人一旦出現安全事故,到底是使用者操作不當,還是產品本身缺陷,責任就很難分清。
因此,必須加強人形機器人的標準化體系建設。此次《管理規范》的發布,標志著我國人形機器人產業正式邁入“源頭可溯、全程可控、風險可防、責任可究”的規范化發展新階段。
一方面,《管理規范》是相關領域法規建設的一個起點,以后還需要加強立法立規的系統性、針對性。
今年以來,相關部門陸續發布了《人形機器人與具身智能標準體系(2026版)》《具身智能機器人通用技術要求》等行業標準。但這些標準層級還比較低,今后要提高層級,以國家法規的形式增強權威性和執行力。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有人大代表提出,我國應加快制定一部綜合性人工智能法律。這應該包括人形機器人領域。
同時要鼓勵地方根據自身情況加強法規建設,從而促進國家層面的法規建設。《杭州市促進具身智能機器人產業發展條例》已于今年5月1日實施,這是全國首部聚焦具身智能機器人的地方性法規,體現出立法立規要符合產業發展要求、規范產業健康發展的目的。
另一方面,《管理規范》也是促進人形機器人行業優勝劣汰的重要措施。
《管理規范》明確,人形機器人整機必須擁有唯一、不可更改、貫穿全生命周期的身份編碼,要對產品生產、流通、維護、回收等全生命周期管理進行嚴格規范,一旦出了問題,“誰家孩子誰抱走”,責任主體十分明確。各項《管理規范》個性措施嚴格落實,打著人形機器人旗號的相關企業將無所遁形。
在嚴格規范下,將來行業資源會加速向合規的頭部企業集中,中小企業也可以聚焦細分場景建立差異化優勢。
隨著包括人形機器人在內的人工智能快速發展,許多問題正在顯現出來,看到繁榮發展前景的同時,更要加強制度體系建設,筑牢健康發展之基,最大程度避免負面影響。從《管理規范》出臺到相關領域持續加強規范體系建設是重要取向,“源頭可溯、全程可控、風險可防、責任可究”是必須堅持的原則。